便宜而且無害,就好了,對吧?

Posted on 2018/11/29No Comment

先把結論說在前面:

結果,便宜且無害的,變成顯學,變成大家理所當然的選擇。沒有不對,就是選擇而已。反正,只是吃個布丁而已,對吧?

跟朋友聊天,聊選舉,不知道為什麼,聊到布丁,於是找了圖給他。然後他覺得很有趣,就拿去po在他的FB上面。

一直以為,普遍的消費者已經很能夠理解,義美布丁與統一布丁的差別,沒想到,原來那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有人在他的po文裡面,回了類似「只寫香料應該是標示不實吧?」的內容,第一時間當然也覺得「嗯?只寫香料是不是怪怪的?」所以,做了一些功課。

  1. 你以為寫得很清楚的統一布丁,列了一堆添加物,但是,「香料」也是只寫「香料」啊!不信你看看!

    那麼,統一布丁是不是也標示不實?
  2.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標示解釋
    三、食品添加物名稱。
    【細則第十一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食品添加物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食品添加物名稱應使用經依本法第十二條公 告之食品添加物品名或通用名稱。
    二、屬調味劑(不含人工甘味劑、糖醇、咖啡因)、乳化劑、膨脹劑、酵素、豆腐用凝固劑、光澤劑者,得以用途名稱標示之;屬香料者,得以香料標示之;屬天然香料者,得以天然香料標示之。
    三、屬防腐劑、抗氧化劑、人工甘味料者,應同時標示其用途名稱及品名或通用名稱。
    (是說,個人非常在意「引用資料有誤」這件事情,朋友轉告,有人說這一條已經廢止,所以馬上再找資料。以下紅字部分是新找的資料暨更正的說明,也留著原來的資料,以示負責。)
    首先,是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廢止。(廢:食品衛生管理法【廢止日期】民國103年2月5日),取代的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然後,【衛福部公告】食品中使用之「香料」及「香辛料」標示疑義說明裡面提到的市售包裝食品中所含香料成分免一部標示規定
    『市售包裝食品所含香料成分得以「香料」標示之,如該成分屬天然香料者,得以「天然香料」標示之。』
    也就是說,雖然原本引用的資料已經廢止,但是新的資料還是一樣說明了,「香料」只要標示「香料」即可。
    (
    非常感謝指正的朋友,本人不嘴硬,不硬凹,新資料仍然佐證原來的說法,所以文章其他部分除了文字使用可能細修外,不做任何修改。如果還有找到任何資料引用的問題,請務必告知!)
    也就是說,是的,香料只要標香料就好了。然後,這個是改過的,以前要展開,大家知道為什麼又改成不用展開嗎?這是業界稱的「可口可樂條款」,因為,香料就是可口可樂的機密成份,所以,一切盡在不言中啦~去拿一瓶可樂來看看,然後再來說,標示不實吧~

    是說,沒連結沒真相,自己查一下法規吧,都找好了喔: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標示解釋
    (相關法規連結已經於上述說明直接標示,敬請參考)
    那麼,可口可樂是不是也標示不實?
  3. 順便解釋一下,有人就質疑,為什麼義美布丁成份這麼簡單,卻可以放21天,自己在家裡做,放7天就臭酸了?
    朋友,你以為統治這個世界的是人類嗎?不是啊,這個世界是微生物在主宰的啊~食品會臭酸,是因為微生物。你或許看不到、沒感覺,但是,你家廚房都是微生物,廚具上都是微生物,你手上也都是微生物。工廠產線當然也都是微生物,但是因為採取機械化製作,所以可以在製作過程中把原料與微生物的接觸降到最低,再加上殺菌以及充填的自動化,當然,比較不會臭酸啦~牛奶不是也是這樣嗎?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巴斯德(Louis Pasteur)啦~但是身為知道這個人是誰的人,不這樣解釋一下,感覺對不起巴斯德。

這是分隔線 這是分隔線 這是分隔線


那,為什麼講到布丁?

在家裡做布丁,食譜寫什麼?


雞蛋牛奶布丁-無添加香草精(電鍋版)

哭哭,你看到刺槐豆膠了嗎?你看到玉米澱粉了嗎?布丁不就是這樣做的嗎?

是說,成份列出來密密麻麻的布丁,也沒有違反食品法規喔!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喔!只是,如果你要說這是布丁,我也沒辦法啦~科學布丁嘛!

那為什麼大家還是爽吃?便宜嘛!好吃嘛!反正我說他是布丁就是布丁嘛!吃的人不在意就好,對吧?

  • 久而久之,當你不在意這些事情的時候,當然你就不會去計較,真正的布丁,到底是怎麼做的。拿出所謂的傳統布丁,你可能還會說:「布丁才不是這樣子的!」
  • 接下來,可能就會有科學布丁支持者宣稱,因為標示不實,違反傳統社會倫理以及家庭價值,所以要反對傳統布丁的存在。
  • 結果,在撲天蓋地的宣傳下,傳統布丁支持者,也認為傳統布丁有標示不實的嫌疑,應該要教訓一下,這樣才會長進。
  • 所以公投「你是否支持科學布丁才是真正的布丁?」得到九百萬票壓倒性的支持。
  • 政府接著制定法規表示:「傳統布丁不是布丁,科學布丁才是布丁!」
  • 再來,堅持製作傳統布丁的廠商、甜點師父,都因為宣傳「傳統布丁才是布丁」,被因「顛覆國家」罪抓起來了。
  • 想吃傳統布丁的人,只能買原料自己回家做,然後,原料還不能在同一家買,因為這樣就會被發現,是要製作傳統布丁。

斜字部份當然是唬爛兼瞎掰,但是,看完以後你看到什麼?

你是不是覺得便宜而且無害就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卻拋棄了實際上真正該選擇的?

結果,便宜且無害的,變成顯學,變成大家理所當然的選擇。沒有不對,就是選擇而已。反正,只是吃個布丁而已,對吧?

來吧!我們成立布丁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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